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3日讯 2月21日,92岁的夏德科老人再次来到莒南县人民法院,小心翼翼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现金,归还了2463元赔偿尾款和445元诉讼费、264元执行费,再加上前几天归还的21080元,把共计24252元的款项清偿完后,夏德科老人看着手里的结案通知书,长舒了一口气,那块压在他心里12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省吃俭用攒钱,(还完)心里痛快,不跟以前一样,没有负担了。”夏德科老人说。
据了解,2011年5月,因一起交通事故夏德科被判决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合计23807.94元,发生事故时,夏德科已经79岁了,除了家里的7分农用地能种种庄稼,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当时因为无钱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被终结执行,至今已有12年。12年里,这个账老两口一直没忘,省吃俭用,盼着有一天能把这个钱“还上”。
“年龄大了,钱也挣不来了。一点一点攒着,就准备着还钱。”夏德科老人的妻子说,“这10多年这块大石头一直压在心里,也该缓缓气了。”
看着夏德科老两口递过来的皱皱巴巴的判决书,身为当年案件执行法官的孙志刚颇为动容。他深知夏德科的家庭情况,一个12年前就终结执行的案子,老两口还能主动来“还钱”,他打心底里敬佩。
“这是原来12年之前我当执行法官的时候执行的案子。”莒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孙志刚感动地说,“在执行过程中,像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拘留的、罚款的甚至有的还判了刑,这种经常有。像年龄这么大的主动过来付款,这种确实很少见。”
为人真诚,做事厚道,“庄户人”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准则。按完手印,拿上结案通知书,夏德科老两口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他们用12年的坚持跑出了一场履行承诺的马拉松,也将“诚信”二字一笔一画写在了自己的人生答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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