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5日讯 7月15日,临沂费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号“清风费县”对外发布,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浓厚氛围,费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石井镇柴禾峪村党支部副书记、戴家沟自然村负责人李以田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5年,李以田任柴禾峪村支部委员、戴家沟自然村负责人期间,因按照上级危房改造政策,村干部本人不能申请危房改造,李以田便将购买的旧房屋以其母亲名义申报危房改造。房屋建成通过验收后,上级向其母亲的银行卡里打入16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李以田用该款支付了建房人工费。李以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费城街道三疃村党支部委员潘宝贵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问题。
2018年5月,潘宝贵母亲被认定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符合一般农户唯一住房且D级危房拆除重建标准,仅可享受1.1万元补助。2018年6月,潘宝贵仍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为其母亲申报危房改造,并领取贫困户危房补助资金2.1万元。潘宝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马庄镇上合村党支部书记、尚庄自然村负责人宁鑫在扶贫工作中挪用农机补贴、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6年9月,上合村用扶贫资金以宁鑫个人名义购买拖拉机,12月24日,宁鑫个人银行账户收到农机补贴款9100元,该款项被其女婿取出用于个人支出,直至2017年7月,宁鑫才安排其女婿与村会计梁西金进行结算。2017年8月,宁鑫未经村支部研究,直接将其女儿和村会计梁某某上报为贫困党员扶贫对象并获批准,享受为期三年的2万元无息贷款。宁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宁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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