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9-12-02 10:55:12
2019年8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昆仑”行动以来,临港公安分局紧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侵权假冒犯罪等重点领域,坚持大案牵引,全力围剿各类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共侦办食品、药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打掉窝点5个,打掉犯罪团伙4个,涉案金额700余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市场到餐桌
守护舌尖安全
8月19日,临港公安分局治安巡防大队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成功打掉销售窝点,抓获唐某、王某、闫某3名犯罪嫌疑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9月28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与妻子杜某在无任何生猪屠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屠宰生猪用于批发零售,非法盈利10余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没收违法所得。
联合执法斩污
护佑碧水蓝天
8月7日,临港区环保分局向临港公安分局移交《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邱某在团林镇双合村化某院内南侧无防渗地面堆放铝灰1600余吨,接触雨水后散发出刺激性气味,发热并着火。
经查,发现邱某伙同丛某、庄某自2019年6月份以来在临港区团林镇、壮岗镇租用7处仓库、空地存放铝灰5万余吨,造成周边部分群众的庄稼、树木死亡,致使环境污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查隐患抓整治
确保消防安全
9月28日,临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团林镇王家黄所村村民化某在家中非法存储柴油,并非法出售,涉案金额巨大。经查,自2019年1月份以来,化某为牟取利益,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买卖柴油220余吨,涉案金额120余万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为精准打击违法犯罪,临港公安分局还开通了案件线索举报渠道,形成了全面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临报融媒记者孙昌凤 通讯员孟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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