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8-12-26 14:27:12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近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故意杀人、盗窃一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担任审判长。
该案是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办案的一个具体体现。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蒋万云检察长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针对案件遗漏犯罪事实和证据中存在的疑点、瑕疵等问题,拟定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在案件提起公诉后,又指导检察官助理准备出庭预案,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确定庭审任务分工和讯问、举证质证工作方案,针对该案证据种类较多的实际,制作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将各种书证、鉴定意见、视频录像和图片等分组分类整合;在庭审过程中,蒋万云检察长宣读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直观形象的展示证据,有效固定证据链条;在法庭辩论阶段,蒋万云检察长发表公诉意见书,从案件的事实、证据,案件的定性处理和应吸取的教训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地答辩。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宽处理,整个庭审过程简明、高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文/市检察院公诉一处 图/市检察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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