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11-17 23:18:11
无主车横在超市车位上两个月,2月份曾经溜车溜到马路上,11月14日再次溜到马路上,同一辆车屡次不按规定停车,会不会有相关惩罚?
今年2月中旬,一辆白色的北京现代轿车停靠在兰山区陶然路与沂州路交会联安现代城九州超市门口外南侧,斜跨在两个车位之间两个月。期间,这辆车多次溜到马路上,被超市的几位工作人员推回原位置。直到4月10日,沂蒙晚报报道后,联系到了交警部门,这辆车才被人开走。
巧合的是,11月14日中午,在市区陶然路与沂州路交会联安现代城九州超市门口附近,又有一辆白色轿车斜着横在非机动车道上,阻挡了过往机动车辆和行人们的正常通行。记者到现场一看车牌号,还是2月份的那辆白色北京现代轿车。虽然当晚9点多钟,车主将车辆开走了,但是这一违规停车的行为给正常通行的市民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16日上午,本报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警提醒
未拉手刹溜车造成损失保险不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车辆在停放时自动滑行,指车辆在停放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如:未拉或未拉紧手制动、下坡停放未挂倒挡、上坡停放未挂前进挡或未垫好三角木等致使车辆在无人驾驶状态下自动滑行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养成拉手刹的习惯,停车尽量选择平地,但不论是平地还是斜坡停车,不管时间长短,一定要记得拉紧手刹,避免车辆溜走,发生意外。
部分车主认为在平缓道路短时停车即使不拉手刹也不会发生溜车现象,正是因为存在这种侥幸心理,在道路上因没有拉手刹而导致汽车后溜的事情时有发生。
记者 袁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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