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8-01-05 15:08:01
临沂市民李女士花费1000元在家附近办了一张美发卡,不想美发店迁至北城新区,想退费成了难题。
李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9月份,她在家附近的一家美发店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充值卡,工作人员告诉她使用该卡进店消费可打折。但当李女士11月再去消费时,发现该店已经关门停业。
“他们搬迁都没通知,我多方打听才知道搬到北城新区了,虽然会员卡还可以用,但距离我家太远不方便,就想退卡,但美发店竟然说退卡可以,之前的消费要按原价计算后退还余额,不能再享受折扣。”李女士说。
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女士将美发店投诉到了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柳青市场监管所。
经调查,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认为,经营者将经营地点进行变更,属于变更合同内容。在办理退卡时,美发店对消费者设置障碍,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同时,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的规定,美发店单方面变更了经营地址,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理应无条件退还卡内余额。
经调解,美发店一次性退还李女士卡内余额760元。
鲁南商报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武超 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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