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11-01 10:49:11
“承诺可以给家人使用,现在竟然要收转让费,太气人了。”27日,家住临沂市河东区的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他在年前办理一张健身卡,由于长期不用,想将这张卡转给家人使用,但其家人过去锻炼时,却被告知必须要向健身中心支付300元的转让费,这让他很不理解。
据王先生介绍,2016年12月,他在位于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上的奥体国际健身中心花费2200元办理了一张3年的健身卡。“当时该健身中心刚开业有优惠,因为家距离该处比较近,就过去咨询了一下。”王先生说,办卡之初是打算给妻子健身用的,由于当时妻子正怀孕,没法去,他也没有时间,就询问销售人员,到时该健身卡能否可给予家人使用,“当时销售人员说得挺好,称如果我没时间,让妻子来也可以,两个人都可以用。”
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他一直挺忙的,也没有时间去,后来就将该健身卡交给了妻子,准备让她去健身。“前期妻子不太方便,也一直没去,近期身体可以了,就打算过去,谁知当她携带健身卡前去健身时,却被告知必须支付300元的转让费才能健身。健身卡平常就很少使用,现在有10个多月了,本质上还算一张新卡,当时办卡时就承诺如果我没时间去,健身卡可以给家人使用,而且转让一张卡,就是在键盘里重新录入一下顾客信息,为啥还要交钱,而且交费这么高?”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该健身中心,并说明了情况,其工作人员称,将给领导汇报,尽快给予处理。“转让健身卡确实需要收费,这是更改资料的费用,双方协议上有此项说明。”28日,其工作人员回复说。
该工作人员称,会员卡是不允许转让的,健身中心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考虑到如果会员确实有特殊情况,强行不准转让的话,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所以才允许转让一次。“在健身中心,每个会员都有量身制作的健身课程,会员办卡后,课程基本都制定好了,转卡后,还要涉及到新会员资料的更改、教练的调剂,比较麻烦,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该工作人员说。
“当初和会员签订协议时,这也是双方都明确的。”该工作人员说,这张卡是本着能让会员在健身中心锻炼坚持3年才办理的会员卡,所以健身中心肯定是不希望会员中途出现任何情况不能继续锻炼,“根据规定,未经健身中心同意,健身卡是不可以转让的,办卡时销售人员应该都说过了。至于客户说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健身卡可以给家人使用,不排除有个别销售顾问为了销售存在口头承诺的情况,我们会再次核实,如果确实有过承诺,责任由其销售顾问承担,如果没有说过,我们只能以双方的合同为准。”
市消费者协会:要看合同约定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其工作人员表示,这笔费用该不该收,要看消费者、商家在办会员卡时有没有合同约定,约定中有无文字涉及允不允许退卡或转让。如果有明确约定,商家可以收取,具体收多少没有注明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收费过高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商家也没有提前告知,临时提出收取转让费,对消费者一方是没有约束力的。“事先有约定的话,双方都要遵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强制收费,或收费明显过高的话,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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