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10-27 14:30:10
“全款买车,经销商却迟迟不给手续,眼瞅着新车没法上路,太急人了。”23日,家住临沂市区的高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高先生介绍,9月25日,他在位于市区陶然路的金华奥迪4S店购买了一辆奥迪A3轿车,并支付了全部的购车款20.4万元以及8000元的保险费用。“当时该车型有现车,支付完所有费用后,工作人员让我将车辆开走,第二天过来拿所有手续。”
高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谁知他第二天拿车辆发票和合格证时,却被告知无法领取。“他们说月底了,发票没了,需要等10月份才能拿。发票开不出来,合格证是随着车走的,合格证应该给吧,但他们不但发票没有,合格证也没有。”
“谁知10月份后再去问时,他们还是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后来才得知合格证等手续被抵押在银行了。全款买车,按理说应该不存在抵押的问题,眼看着轿车电瓶都没电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给付所有手续。”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4S店,负责销售的李经理称,当时提车时,他们工作人员已与客户提前进行了沟通,全款购车的话手续要晚点再给。“因为4S店每个月要给厂家打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额度,一般情况下,全部用现金提车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会将部分汽车合格证抵押到银行,贷出款来再提车,等客户交钱后再将合格证赎出来。”李经理说,该车辆合格证可能被抵押给银行了,因此办理需要一点时间,“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了解,当时销售人员也给顾客说了,提车时,我们一般都会给出示临时牌照,后来该客户询问时,我们也给其做了解释,可能是时间有点长了,客户有些担心,但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店里的所有发票都是由集团管理的,由于全款购车价格低,因此需要向集团申请,所以这也有个过程,但在期间我们会提供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对于发票,李经理说,现在车辆发票他们已经拿来了,合格证正在办理,“当时约定的就是在这个月底之前所有手续都办理完毕,肯定没有问题,我们再给客户沟通一下,让客户放心。”
但由于担心被骗,目前高先生已向工商部门反映。
律师说法:不给合格证属违约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彭海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新车合格证本来就是新车产品的附带品,须与新车一起交给消费者,不给合格证属于违约。若经销商出售合格证已被质押的汽车,且没有事先说明,一味搪塞消费者,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给予调换或赔偿。”
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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