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2-23 10:29:02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为大众创业提供了一个“风口”。但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创业门槛低、发展快,各行各业通过互联网+都可以产生极速发展的“化学反应”。互联网和创业的火爆发展中,产生了大量通过互联网的手段为非作歹的“假冒伪劣创业者”,欺骗民众,严重干扰了经济发展。
■徐瑞明委员: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净化互联网创业空间
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徐瑞明提交了一份《严厉打击我市互联网诈骗,特别针对电商网购及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监督》的提案,列举了种种电信网络诈骗实例,提醒市民擦亮眼睛,呼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
徐瑞明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的范围广、影响大,不仅让民众上当受骗,经济受损失,对创业者来说也不利。个别“假冒伪劣创业者”利用互联网为非作歹,欺骗民众,扰乱了创业环境,让人们对网络公司心生戒备或不信任。
作为一名从业十多年的互联网创业者,徐瑞明委员指出我市互联网发展存在的部分问题:如“虚假购物、花钱返现金”、“投资报单互助资金盘”、“拉‘人头’返钱传销”、“发展多级代理层层卖货的类似传销的微商”、“开会免费送东西会议骗局”等。这些骗局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生活、工作、创业中的陷阱。
他希望通过提案列举的骗局引起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警惕,并建议针对某些骗局通过公安局立案、网信办监管、工商局严打、税务局重罚、金融办惩处的各项措施进行清理整顿,净化互联网创业空间。
■王淑清委员: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泄露问责制
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委员王淑清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建议》,希望通过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减少网络诈骗的发生,从而让更多的人避免上当受骗。
“去年多起网络诈骗带给我们深深的思考,我们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谁来保护我们的信息安全?”王淑清委员表示,信息泄露有自我防范意识不强的个人原因,有安全漏洞的技术原因,也有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原因。
王淑清委员建议,建立健全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只是散见于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实际操作中有很多问题。为适应当前我国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发现,建议尽快制定信息化领域基本法。”王淑清委员表示。
同时,王淑清委员建议,建立企业信息泄露问责机制,明确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大涉事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成本,从而倒逼企业做好保护和防范。
■张学凯委员:预防网络诈骗,关键在于普法
针对网络诈骗,市政协委员、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凯表示,老百姓遭遇网络诈骗,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老百姓自己不懂法,从而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因此,预防网络诈骗,关键在于普法,让每个人老百姓都懂法,熟悉法律法规,从而减少自己上当受骗的几率。
“目前,国家已经意识到了普法的重要性,现在的普法深入到了基层社区和农村,让每个社区和农村都有律师服务,老百姓遇到问题的时候,能找到律师咨询法律法规,从而能有效地避免上当受骗。”张学凯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当做公共设施一样投入建设。
另外,张学凯委员透露,目前,山东省已经开始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今年的山东省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要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主张通过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配套机制,优化服务时限和方式,提高工作经费等措施,深入推进全省‘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张学凯委员建议,我市广大律师应该积极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引导老百姓懂法守法,从而有效预防网络诈骗等。
■群众代表杨学强:畅通举报渠道,多部门联合打击
列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开幕大会的群众代表、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科长杨学强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以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的广泛应用,传统的传销组织又纷纷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打着电子商务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成为网络诈骗重要形式。
杨学强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公安、工商、经信、银监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强化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类网络诈骗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一段时间对各类网络传销组织、资金盘调查和清理整顿,对涉嫌网络诈骗的网站平台坚决取缔,对责任人员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杨学强建议建立打击网络传销举报、预警、宣传平台。发挥群众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对网络传销活动进行举报,畅通举报渠道,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进行管控,从而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相关链接】
电信网络 骗局种种
1、伪电商骗局(“虚假购物、花钱返现金”)
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电子商务网站的好奇和憧憬,打着互联网的旗号创造了一种“买东西花多少,返现金多少,甚至买多少,成倍返回”的模式。这类平台大多是虚假交易,承诺只需要缴纳购物金额10%-30%的费用,完全不需要购物或者虚假购物,就可以全额原价返回。
殊不知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就是拿出后面人交钱的一部分用于返利给前面的人,其他的则被不法分子据为己有。
2、高利贷骗局(“投资报单”互助资金盘)
“资金盘”说的通俗点就是让你交钱,换取更多的钱:投资100元,换取200元,甚至几千元的骗局。你介绍更多人加入,可以获得返利奖励、碰对奖励、双规奖励等诱人的奖金模式,总之投资越多承诺给你的回报也越多。
往往此类骗局会冠冕堂皇地说用于某某国家级、世界级项目发展,用于某某知名产品投资,甚至结合虚拟币、直销等概念混淆行骗。最终结局往往是人财两空,投资本金很难收回。
3、微商骗局(发展多级代理层层卖货的类似传销的微商骗局)
很多厂家或者个人都在使用微信的方式,结合拉人头的模式发展下级代理商卖货。殊不知目的很简单,就是让原本卖不掉、不值钱、甚至假冒的货流入到下级代理商手中囤着。有“本事”的人,可能让下级替自己囤货,从而压榨下级代理商的钱,没“本事”的只能压在自己手中,一直到产品过期。
微商的逐级代理模式决定了微商并不是为了消费目的;更甚至发展到中后期,更多的采取“欠货、扣货”的方式,虚假交易,上下级只转钱报单,没有真实买卖。可以说,凡是超过3级(省、市、县)卖货的微商,都具有传销性质。做微商前首先要考察的是产品本身的成本价值,不要当了廉价垃圾的“接盘侠”!
4、会议培训骗局(开会免费送东西会议骗局)
免费送东西的好事谁都想要,就是这个贪小便宜的心理,让很多消费者、投资者受骗上当。模式非常简单,电话、短信、邮件、朋友圈,约人开会,开会洗脑结束,就开始送产品。第一天送一些锅碗瓢盆,第二天开始陆续收点钱,送些鸡蛋大米,第三天把第二天的钱返回去,再送点小家电,第四天把第三天的钱返回去,把收钱的价码再次提高,第五天人去楼空!
(摘自徐瑞明委员提案《严厉打击我市互联网诈骗,特别针对电商网购及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监督》)
沂蒙晚报记者王泓钧 庄成 董立军 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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