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3 16:40:12
人民网济南12月12日电 11月28日,沂水县姚店子河、石门河2条县级河道不动产权证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标志着该县成为山东省首个办理县级以上河道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为山东省全面开展河道确权划界工作提供了可复制模板。
据沂水县委书记薛峰介绍:“自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沂水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以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为重点,扎实推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等任务,建立河道管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城乡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到位、河管员专人负责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和设备设施到位。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巩固提升河道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让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跃、人和的奋斗目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道管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城乡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到位、河管员专人负责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和设备设施到位。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河道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让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跃、人和的奋斗目标。
据悉,自去年5月份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以来,该县先后出台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沂水县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等文件,设立有县级河长13名、乡镇级河长254名、村级河长883名,构建起了覆盖全县303条河道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县级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细化了从河道巡查、河道治理、工作协调、水质验收、督查考核等工作责任,为高效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改善河道环境,该县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河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河道治理,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针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组织开展了联动执法,集中治理,实现从九龙治水到“一长”牵头、系统治理的转变。2018年,该县共组织进行县级以上河长全面河湖巡查140多次,通过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河道“清肠”行动的实施方案》、《沂水县2018年“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科学开展“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对628处排查出的河道突出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置,限期销号,各个击破。同时,积极探索“全民治河”新模式,开展五四青年节“巾帼”护河、青年巡河志愿者活动,监督、整治、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全面打赢了河湖问题整治攻坚战。
“虽然河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全县自然河道历来没有进行过河道确权划界,河道管理范围不明确、权属不清晰,实施河道突出问题整治等保护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导致河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困难重重,推进迟缓,开展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刻不容缓。”沂水县水利局分管领导辛涛向笔者介绍说。为此,从今年3月份开始,该县先后组织国土、水利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依据,对30条县级河道开展了沂水县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完成了河道现场勘测、绘制地籍资料等工作,划定了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对河道进行了确权登记,并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该县河长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曹传海告诉笔者,“随着姚店子河、石门河2条县级河道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沂水县将陆续对剩余的28条县级河道进行不动产登记。同时,在全县270条乡镇级河道开展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为建立范围准确、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全面开展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工作,落实“一河一策”,全面开展河道八乱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田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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