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5-08 09:22:05
有句话叫“驾前贪杯,驾后伤悲”,临沂莒南县石莲子镇的秦某就印证了这句话,他因酒桌上多喝了几杯,路上驾车造成5车追尾,不但砸了自己的饭碗,还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3日下午5点左右,河东交警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河东区汤头办事处御汤街与神泉路交会路口发生一起多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汤头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大货车与前方四辆轿车追尾,半挂车驾驶员秦某身上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随即用酒精检测仪对秦某进行了吹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76mg/100ml。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又将秦某带到了河东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秦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194.3mg/100ml,已经严重超出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事后,民警从驾驶员秦某口中了解到,为庆祝哥哥的停车场开业,他中午在汤头一家酒店喝了大约半斤白酒,由于喝了酒意识不清晰,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与正在前方等红绿灯的四辆轿车发生追尾。
目前,秦某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且驾驶证被依法吊销,10年不得重新考取。
沂蒙晚报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陆永文 姚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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