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2日讯 12日,临沂市召开“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系列应用场景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领航”系列应用场景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创新券是面向省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无偿发放,用于补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购买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撑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工具。
中小微企业申请创新券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2)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3)与开展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共建、相互参股等关联关系。
创业(创客)团队申请创新券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
(2)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3)创新项目需具有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所需的检测、试验、分析等研发工作。
创新券的补助标准是:对临沂市辖区内的企业单位使用仪器设备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产生的费用,给予60%的补助;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或团队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此外,省政府第三批政策清单还提出“对符合条件且服务效果突出的供给方,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创新券总额的10%-30%给予奖励补助,同一供给方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仪器设备供给方争取创新券奖励补助的条件有:
(1)科技创新服务供给方要求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载体或其依托单位;
(2)要按规定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成为会员;
(3)对外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服务。
设备供给方申请创新券奖补资金时不需要提供其他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