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12月1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临沂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统一指挥,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预报预警组对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
据介绍,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操作方案确定的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327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III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在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面,临沂市已将39个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涉气工业企业共5836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涉民生的小型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管理。对于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保民生企业,纳入保障类企业管理,实施“以热定产”或“以量定产”。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超级监测站、激光雷达走航等科技管控手段,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按照预警等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经初步测算,应急响应期间临沂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了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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