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19 17:26: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9日讯 2月18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支持服务企业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此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服务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个人5%),或者缓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将简化受理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批。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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