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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有关!临沂警方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十条措施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2-14 18:36: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4日讯 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月14日,临沂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加强复产复工企业安全指导。对复产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会同卫健、疾控等职能部门,主动对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指导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及时督促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切实维护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二、强化路面交通疏导保畅。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县乡道检疫防控站点、易拥堵路段,增派执勤警力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加大交通疏导力度,对复产复工运输车辆遇有交通拥堵的,优先疏导保障通行。交警支队、各交警大队公布24小时道路运输服务保障电话,受理道路交通阻断举报投诉和咨询,协调解决道路运输问题,确保车辆安全快捷通行。

三、开辟重点车辆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和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复产复工保障运输车辆,优先保障通行。对未取得以上通行证件,但属于运输煤炭、油气、化工、机械设备、农资等复产复工应急物资、人员以及邮政、快递车辆,最大限度予以保障通行。

四、实行保障运输亲情服务。对不妨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复产复工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对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只指路不处罚。对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的,快速出警、快速处理,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车辆尽快转运。

五、推行窗口业务“五办”措施。一是“网上办”,凡可通过网络办理的户籍、车驾管业务,通过民生警务平台、山东微警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及时办理。二是“预约办”,确需现场办理的,由申请人通过电话、微信或民生警务平台等进行预约,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一次办结。三是“延期办”,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的户籍、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登记等业务,可以延长期限、延后办理。对因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造成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按照疫情防控期限,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四是“自助办”,利用24小时车管所及自助服务办理区,提供车驾管业务自助办服务,实现及时办、高效办。五是“紧急办”,公布全市公安交警车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对因复工复产急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车辆临时号牌的,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全市13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开通办理网点,通过网点微信公众号上传资料,邮寄接收临时号牌,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开通出入境业务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通道,因法定紧急事由急需出国境人员,可提前拨打电话预约,全市13处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可提供加急办证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在临停留居留期限届满的外国人,提供邮寄办理服务,给予办证便利。

六、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深入开展“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防,着力把巡逻警力向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周边倾斜,从快从严打击阻挠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打阻塞交通、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假冒伪劣等涉企违法犯罪,努力为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七、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严打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对现行重大违法犯罪,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对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打一起,坚决维护市场经济良好秩序;对制售假劣药品、口罩、消毒液等违法犯罪,做到“追源头、捣窝点、缴赃物”,实施全链条打击;对阻碍公务、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快速出警、依法查处,切实保障一线防疫人员合法权益;对利用疫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时止付挽损,强化案件侦办,动态预警防范,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财产损失。

八、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对诚信守法类企业,严格执行每月1-20日“企业生产安宁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除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侦查办案等需要即时检查外,原则上不进入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疫情防护物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九、严密公共安全监管。积极会同安监、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各类复产复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重点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施精准有效安全监管。

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服务企业活动。结合社会随访和查控检测,深入开展涉疫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因防控疫情临时封控引发的个别人员不满等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快速化解。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及时收集、梳理企业各项需求,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确保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4日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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