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9-05-15 23:58:05
“购买了一张卧室的床,想着交完了费用,等着收家具就可以了,没有想到却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15日,市民赵先生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赵先生介绍,5月11日,他在位于市区温凉河路与北外环交会处一家具店订购了一张主卧室的床。“当时我到该处选购家具,找了半天,因为床没有我要的款式,就先选购了一张床垫。”赵先生说,在将情况告知后,对方称他们可以去市场里提货,“当时想着既然都说了,就让他们办好了,毕竟他们比较懂;因为还有事,我就离开了,后来对方找到后,通过微信将图片发给我,并让我交纳了2000元的费用。”
赵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当天下午,家具送货到家,在打开外包装时,他突然发现其中有个床腿有裂痕。“不但有个床腿开裂了,床边也鼓起了一块,关键是实物与微信所发的图片完全不一样,而且床也太小了,不合适。”赵先生告诉记者,在发现该情况后,他立即联系了该家具店,“当时他们告诉我,会上门查看,后来又说找人给修补。这是质量问题,修补能行吗?刚买的家具就这样,我们肯定不愿意,就要求他们给予更换一张稍微大点的床,或者给予退货,但沟通多次,他们却怎么也不同意,太气人了。”
随后,记者根据赵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家具店。“不是我们不给解决,发现该情况后,我们就告知了厂家,家具出现问题肯定是包修包换的,但客户却要求更换成大床,这种床厂家无法生产。”对此,工作人员孙女士说。
“大件商品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碰撞或者摩擦情况。”孙女士告诉记者,一般发生这样的情况,厂家都会给消费者提供修理或者换货的解决方案,一般不会退货的,“当时该款产品店里没有货,后来我出去给帮忙找的货,图片发给客户时,他看中了,我们才给定下来的。当时客户定下的就是1.8*2.2米的床,现在他却要求更换成2*2.2米,厂家根本没有这么大的,也不生产。不是不给解决,我们可以给予更换,重新调换一张新床,但更换成大床,我们无法解决。”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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