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12-15 10:53:12
近日,临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印发《临沂市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坚持全面从严、依法依规,重点实行“八项制度”,抓制度、抓纪律、立规矩、树导向,着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2019年1月1日生效。
据介绍,《规定》旨在进一步纯洁村干部队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规定》适用范围为通过选举产生或乡镇党委政府研究任命的行政村“两委”成员和自然村党组织成员。
根据《规定》,八项制度分别为:任职资格联审制度、档案集中管理制度、职务调整备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履职情况评估制度、业绩报酬挂钩制度、负面清单处置制度、主体责任倒查制度。
“八项制度”具体内容
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坚持从好人中选能人和“凡进必审”原则,突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道德品行考察,先由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再由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查,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坚决将不符合条件人选排除在外。
档案集中管理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干部人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全面掌握党团、履历、任免、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有条件的县区,可将村党组织书记人事档案上提一级,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2019年,县级组织部门要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数据信息库。
职务调整备案制度: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届期内个别调整村党组织书记时,乡镇党委应至少提前7日向县级组织部门书面报告,说明调整事由、拟任人选情况等,县级组织部门分析研判、书面批复同意后,乡镇党委对拟任人选在任职村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任免文件等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重大事项监管力度。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出现本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判处刑罚等五种情形,本人要于30日内向乡镇党委报告。
履职情况评估制度:乡镇党委每半年组织1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全面调研摸排,重点了解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遵规守纪、群众口碑等情况。根据调研摸排、日常工作和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动态管理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排名,及时反馈至村党组织书记本人,并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对排名靠后的,乡镇党委负责同志进行警示谈话,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整改提升。
业绩报酬挂钩制度:坚持将村干部遵规守纪、工作考核和所在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情况与发放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相挂钩。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胜任”“不胜任”等次和所在村党组织评定为二星级以下等次等情形的村干部,停发当年度业绩考核奖励报酬。
负面清单处置制度:村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逮捕的,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一律停职接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跟进后续处理。村干部任职期间出现因个人经济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30日内不履行偿还义务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十种情形的,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后予以免职或停职处理。
主体责任倒查制度: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上述制度。对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的,根据具体情节,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问责。
解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立军:严管+厚爱,引导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规定》从制度层面着力破解了村干部入口不严、出口不畅等难题,确保基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立军表示,这次市里10个单位联合出台规定,对村干部管理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于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性、严肃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形象好的村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也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王立军说,村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评价。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提升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形象,把他们培养成为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规定》涉及村干部选拔、管理、考核、问责等各个方面,重在抓纪律、立规矩,着力规范日常管理、监督履职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社会形象,确保将村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王立军指出,《规定》的出台也是我市落实严管厚爱要求,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配套措施。今年以来,市里针对基层干部制定了一系列关心关爱措施,在村干部方面,将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补助标准进行上调,并建立定向选拔机制。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提高了,岗位吸引力增强了,选人标准势必更高,管理要求势必更严,这既符合严管厚爱的要求,又有利于引导和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干事创业。
市侨联派驻郯城宋园村第一书记梁毅:稳定、高效村干部队伍是实现乡村振兴重要保证
“我们非常期盼和一支稳定、高效的村干部队伍合作,这也是大家齐心协力,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保证。”市侨联派驻郯城宋园村第一书记梁毅说,《临沂市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对于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很多第一书记工作组驻村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抓班子、抓队伍建设,组织村干部学习、提高。”梁毅介绍,在宋园村,第一书记工作组以增强村班子以及党员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为首要任务,从支部组织生活入手,多次组织党员外出学习、接受党性教育,开拓眼界,提升党员参与支部生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两委班子周二碰头会制度、村干部包点联系党员制度、流动党员微信管理平台、党员会议管理制度以及一系列的问责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意识形态上切实转变党员干部“懒散慢”的作风。“今年7月份,宋园村党支部被郯城县评为五星级党支部。”梁毅介绍。
有团结一心的村两委和一心干事创业的村干部,宋园村的发展逐渐走上正轨,通过深挖知青文化和银杏森林两大优势资源,促进了村集体、村民的增收。
沂水院东头镇桃棵子村党支部书记张在召:为《规定》出台点赞 当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
“我要为《临沂市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试行)》制度的出台,点赞!”沂水县院东头镇桃棵子村党支部书记张在召说,首先,重点实行的“八项制度”,加强了对村干部各个方面的管理,净化了村干部的队伍,保护了一批想干事创业的“有能人”,剔除那些只想着为自己谋私利的不负责任的村干部。
“村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承担着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职责。”张在召说,有句话说得好,“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村干部”,村干部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干部群体,权利虽然不大,但是干的每一件事却和百姓息息相关,甚至影响着村集体的发展。
“制度的出台,加强了乡镇一级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约束,同时,对于希望干事创业、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干部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张在召说,相信制度的实施,村干部们将更加廉洁自律,提高效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也得以增强,主动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排头兵”。
记者 付茜 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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