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24 22:19:03
齐鲁网临沂3月24日讯 记者从临沂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临港区纪工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临港区团林镇西团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相森违规发放台风救灾款、低保金问题。
西团林村在2010年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从5户低保户中每户要回低保款200元,发给村内困难户,违背了低保金发放要求;在2012年台风救灾款发放中,未严格执行台风救灾款发放规定,将申报的42户救灾款15400元发放到260户中,作为时任村支部书记李相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年11月23日,经团林镇党委研究,报经区纪工委批准,给予李相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港区团林镇东团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为帅套取、挪用拆迁专项资金问题。
李为帅在任职团林镇东团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借用7户村民名义套取黄九路拆迁专项资金497413元,挪用黄九路拆迁专项资金55068元,共计552481元。其中,130000元用于招待费支出,227230元用于村集体人工费、工程费支出,81599.2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113651.8元去向不明。李为帅另有其他违纪行为。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构成严重违纪。2017年12月19日,经区纪工委研究,报经区党工委同意,给予李为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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