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1-13 16:00:01
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1月12日至17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临沂市于1月12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月1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要求,执行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采暖季期间有更加严格减排要求的,从严执行。
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健康防护措施: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要求各县区(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4点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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