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12-08 09:31:12
12月2日凌晨,在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与水田路交会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在事发后未及时报警和对伤者救治,且随后离开事发现场。
12月2日凌晨1时5分许,工业大道与水田路交会南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马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工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水田路交会南100米时,与行人聂某发生碰撞。聂某当场受伤倒地昏迷,车辆部分受损。驾驶员马某下车后并未及时报警和呼叫救护车。路过行人报警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处理。
聂某于12月6日7时30分左右在临沂市中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聂某为山东省邹城市人,在临沂打工。“事故发生后,马某并未积极报警并救助伤者,且离开现场,现造成死亡事故,已经构成肇事逃逸。”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沂蒙晚报记者 范彩霞 通讯员 姜伟 王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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