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日报
2017-02-20 08:54:02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市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2月19日中共临沂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中共临沂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两个责任”层层落实,纪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纪律审查有力有效,思想教育入脑入心,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实践“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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