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指尖上的郯城
2023-03-01 20:03:03
郯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郯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2月28日决定任命:
李兴莉同志为郯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乃学同志为郯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刘建伟同志的郯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国胜同志的郯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兴莉同志的郯城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郯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县长于广威的提请,于2023年2月28日决定任命:
孟 欣同志为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 洋同志为郯城县科技局局长;
马龙军同志为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瑞强同志为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居国防同志为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孟 欣同志的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双宝同志的郯城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夏立坤同志的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石瑞强同志的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郯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郯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聂文忠的提请,于2023年2月28日决定任命:
朱朝辉同志为郯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付 青同志为郯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王成清同志的郯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静娴同志的郯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郯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郯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滕厚峰的提请,于2023年2月28日免去:
于徐州同志的郯城县人民法院李庄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国庆同志的郯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黎明同志的郯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颜廷湘同志的郯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郯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宁的提请,于2023年2月28日免去:
李善瑞同志的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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