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5日讯 3月25日,兰陵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24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全文如下:
3月24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某(男,21岁,兰陵县大仲村镇人)。
2022年3月23日,朱某某从外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驾车返回兰陵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和图片公然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裁决行政拘留。
兰陵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是每一名居民的责任和义务。疫情期间,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兰陵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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