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06 08:15: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 5日下午,临沂市举行第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省政府、市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59项针对性强、力度大的财税优惠政策,其中财政政策有32项,税收政策27项。
临沂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庆军在会上重点介绍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受贷款贴息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免收房租政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和延期缴纳税款四项财税政策。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受贷款贴息政策
为了支持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保障供应,中央财政对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财政对列入省级调拨防控疫情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 年。除中央、省两级财政的贴息资金外,市政府决定对再贷款利率内其他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全市有45户企业列入了国家和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
行政事业单位免收房租政策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机关事业单位等其它公有房产的,可以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租金。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企业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延期缴纳税款政策
需要报省税务局审批。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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