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琅琊新闻网
2019-12-23 10:16:12
根据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及量化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临沂市对2019年11月份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临港区、费县奖励100万元。
根据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第一名临港区奖100万元,第二名费县奖100万元,莒南县、兰陵县、临沭县、沂水县、蒙阴县、经开区、平邑县、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郯城县、蒙管委不奖不罚,第十四名沂南县罚100万元,第十五名河东区罚100万元。
根据城区9镇街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第一名经开区芝麻墩街道奖50万元,兰山区柳青街道、罗庄区盛庄街道、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兰山区兰山街道、高新区高新区驻地、河东区九曲街道、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不奖不罚,第九名罗庄区罗庄街道罚50万元。
45镇街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第一名临沭县曹庄镇奖30万元,第二名沂南县青驼镇奖30万元,第三名罗庄区沂堂镇奖30万元。第四十三名罗庄区褚墩镇,第四十四名经开区梅家埠街道,第四十五名兰山区义堂镇,各罚30万元。
临报融媒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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