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9-03-21 13:22:03
近日,临沂兰山法院干警依法向一被告人电话送达应诉手续时,却遭到对方破口大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兰山法院对被告杜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日前,兰山法院义堂法庭受理了一起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案件,原、被告7人为兄弟姐妹关系。原告在诉状中称,原、被告之母于2018年4月因车祸去世,留有楼房一套、储藏室一个及存款50000元。原、被告因对上述财产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原告于2019年3月到兰山法院起诉,要求对上述财产作出处理。
兰山法院义堂法庭干警对被告杜某某通过电话语音留痕系统送达应诉材料。在工作人员向杜某某表明身份并耐心解答问题后,杜某某情绪激动口出恶语,对法院干警破口大骂。
事件发生后,义堂法庭于次日上午依法传唤杜某某到庭调查,杜某某称当时是酒后情绪失控,承认其在电话中辱骂法院干警的违法事实。
鉴于杜某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恶劣,经依法批准,兰山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杜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记者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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