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11-12 10:57:11
“说好的旧车置换补贴,一拖再拖,如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补贴也没有兑现,这不是骗人吗?”9日,临沂市民刘女士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称。
据刘女士介绍,今年9月4日,她通过置换购车的方式在位于罗庄的东风小康4S店购买了一辆东风风光轿车。“当时店里正在搞活动,销售人员称在该店购车如果有旧车置换,除了将旧车折价处理外,还可以享受3000元的旧车置换补贴,听说可以补贴,我决定购买了。”
“销售人员承诺3000元旧车置换补贴1个月内到账。”刘女士说,他们购买了该车辆,并按照要求办理了手续。谁知两个多月过去了,到现在补贴也没给,“期间我多次询问,刚开始他们说正在上报,走流程,后来再问,却没了动静。我们手续是齐全的,到底啥时候兑现总得给个期限吧,就这样下去,这不是骗人吗?”
随后,记者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4S店当时负责销售的王姓工作人员,“这个活动真实有效,但并没有承诺一个月内必须兑现。”
王姓工作人员称,由于活动比较火爆,参与人员较多,需要一批批申报。“这项补贴是厂家给予的旧车置换补贴,是由总公司审核发放的,按照流程,需要一批批地兑现。当时我们就跟客户说了,只要上报审批了就会给她打电话,并将补贴打到其指定的银行卡里。”该工作人员说,前段时间,客户资料上报后,他们通知了她,“该客户的资料是通过了,但与其同批上报的有位客户资料不合适,退了回来,后来我们又重新补录的,所以耽误了一段时间。我们再跟厂家协调下,争取尽快兑现。”
随后,记者将回复转达刘女士,刘女士表示,希望4S店这次的承诺不要再是遥遥无期。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提醒:在签订有赠品或者置换补贴等类似的消费合同时,消费者还是应该多个心眼。除了要明确约定赠送物品外,还要注明交付时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时间,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随时履行合同给予承诺的物品或补贴。
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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