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08 22:57:11
齐鲁网临沂11月8日讯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这房子也选了,定金也交上了,按说就可以等着收房子了,但是临沂高女士的遭遇,会告诉你这事儿还真不一定。
今年4月份,临沂的高女士在临沂掌舵龙湖小区相中了一套房子,交完一万元的认筹金后,开盘日期却是一等再等。
高女士说,开盘日期从6、7月份,一直拖到10月份。10月20号高女士终于接到了置业顾问的选房通知。通过摇号,高女士选定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价格定的是7040元,选完房,签了名字,摁了手印,然后什么也没看,就说行啦,这房子就是你的了,等着交首付款就行。”
高女士说,选房现场十分紧张,根本容不得半点考虑,直到结束后很多业主才发觉有些不对劲。
购房者宋女士说,“我们选完房,签了房屋认定书,签字摁手印,上面很明确,单价、总价。特别备注了一条,3日内办按揭手续。因为合同一式三份,应该有客户的一份,他们不给我,所有的业主他们都不给。”
宋女士说选房后签字儿的,并不是购房合同,而是房屋认定确认书。“确认书就是证明这个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当时置业顾问明确告诉我们,你选完了,不能退,如果退房的话,你的定金,就不能退了。”
选到心仪的房子,大伙儿赶紧筹集首付款,不料却突然接到开发商的电话,房子不卖了。原因是一期没有预售证。现在可以来选二期,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优惠政策了。
明明是交的一期认筹金,却被要求认购二期的房子,业主们不同意了。“一期房子靠近公园,大家等了半年多,初衷就是想选一期的房子。二期房子的价格和一期差不多,二期有没有预售许可证?还是未知数。”
没有预售许可,为什么要开盘卖房呢?开发商回复说没开盘,也否认与购房者签订任何认购协议之类的合同。
宋女士出示了选房当天的录像,并且说她们在垃圾桶中捡到了被撕毁的盖有公章的购房确认书。
在售楼中心工作人员承认,因为一些不符合新变动的国家政策,没有拿到预售权,房子现在确实没法儿卖了。
承认自己有违规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才能让消费者满意,开发商都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对于这事儿呢,媒体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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