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9-25 08:55:09
提起鲁守恩,临沂市临港区壮岗新城社区的居民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被称作社区的好大哥,邻里的好帮手。热心、真诚、善良,这是居民对他的评价。工作中的他是一位社区调解员,哪里需要他,他就去哪里,从不叫苦叫累。
鲁守恩曾担任临港区壮岗镇鲁家乔旺村党支部副书记,2002年退休。1998年,鲁守恩就在村里担负起了调解员的工作,他这一干就是20年,尽全力维护着村里和谐稳定局面。20年来,他用一双铁打般的脚板,行走于乡村邻里之间。
“我虽然现在退休了,但依然觉着得继续为社区居民服务。”退休后的鲁守恩还一直坚持为居民调解矛盾纠纷。
由于鲁守恩在村里工作时间长,大伙儿一致认为他处事公、业务精、熟悉当地情况,很多群众点名道姓要他主持调解纠纷。遇到这种情况,无论他有多忙,只要群众找到他,他从不推诿,热情接待当事人,总能使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2002年,村里两个村民因为田间地头一棵大树而闹起了纠纷,一方坚持田间地头是他们家的,另一方坚持树是自己种的就归属于自己,大树砍伐后,种树一方继续在地头上种下树苗,另一方就将树苗拔掉,来来回回折腾好几次,双方为此争吵不断,大动肝火。得知此事的鲁守恩迅速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安抚双方情绪,通过分别做工作,最终使得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化解了一场纠纷。
“刚刚工作的时候,老百姓们不是很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只是抱着一种了事的态度来寻求调解。自从《人民调解法》颁布以来,调解工作开始有法可依,群众对于调解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因为大部分群众都不愿意打官司,打官司成本高,所以更倾向调解。”
2007年,村里两户邻居因为借用的一把锤子无故丢失而引发矛盾,进而计较起来双方多年来互相义务帮忙的费用,越计较火气越大,甚至出手推搡,而一方因为自己脚底踏空摔破额头,坚持要求对方赔偿各种费用总计四千元,如若不同意就走司法程序,打官司,另一方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为了防止纠纷矛盾激化,鲁守恩多次组织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谅解并做出合理赔偿。事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使双方避免对簿公堂,也省下了诸多司法费用,让双方当事人重新成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好邻居。
2017年底,社区里一位老大姐找到了鲁守恩,她的丈夫早早去世,家中还有三女一儿,她婆婆的老房子当初由她丈夫出资盖起来,如今面临拆迁,婆婆家中还有两个儿子,她也想获取部分房屋拆迁补偿,婆婆的儿子怎么都不同意,双方多次争执,希望鲁守恩能够从中调解。得知情况后,鲁守恩多次入户做双方工作,一开始其中一方甚至谩骂鲁守恩,说他得到另一方好处了,为其争取利益。受到误解的鲁守恩,将苦自己咽下,继续想方设法进行劝解,最终制定出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使得此次纠纷圆满解决。
鲁守恩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责、兢兢业业,尽全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纠纷140余起,受理的民间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没有发生过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力引起矛盾激化,他多次被授予“最佳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沂蒙晚报记者 张慧 通讯员 王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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