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07-07 10:46:07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7月1日正式施行,对业主普遍关心的空置房屋收费、停车服务费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新规在临沂实施的情况怎么样,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大众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6日上午,大众网记者电话咨询了龙能物业、正直物业等多家临沂物业公司,了解新规的实施情况。有些物业公司表示,已经通过新闻知道7月1日实施了新规,但是因为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正式通知,所以暂时未执行。有些物业在得知新规实施后,根据新规的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但在某些专项管理方面还在等待下发通知。
临沂结合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起草了《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
对于新规,市民普遍比较关注空置房屋收费、停车管理收费等问题。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6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减收比例不得低于40%,而停车位空置则免收停车服务费。
临沂市民李先生有一套住房,已经空置了1年零3个月,短期内也不打算去住。新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的消息出来后,李先生就非常关注,“办法对空置住房收费作了新规定,物业收费更加合理,能省点钱。”
7月初,李先生特地向小区物业咨询了新规的实施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得知新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现在起空置住房业主交60%的物业费。
“我今年4月份办理了一年的空置住房费用,按照以前物业费标准的80%缴费。现在新规7月开始施行,最多收取60%的物业费,多交的那部分还会退还么?”对于李先生的疑问,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临时还没有相关方面通知要求退还。
对此,大众网记者咨询了临沂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在《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未出台之前,物业费仍按之前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李先生的疑问,工作人员说,文件执行是有时间节点的,新政策实施后,预交空置住房费用的业主可以和小区物业公司协商,新政策实施之前按照物业费的80%收取,新政策实施后按照物业费60%收取。
记者 刘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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