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6-04 18:26:06
齐鲁网临沂6月4日讯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临沭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英龙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6年春节至2018年2月,张英龙利用担任临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二科(危化科)科长、临沭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人所送款物,共折合人民币111300元,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生产检查、承揽业务、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
2016年底至2017年5月,张英龙利用担任临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临沭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受时任临沭县安监局局长王广栋指示,伙同王子栋、马西杰等人,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沭支公司付给临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险提成款38400元私分。
闪电新闻记者 谷会媛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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