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0 19:10:05
齐鲁网临沂5月10日讯(记者 李春晓 通讯员 王庆龙)今天下午,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罗庄区四月份环境质量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后督察情况、省环保厅督查组检查情况和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情况。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8年4月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7,居全市第14位;同比改善8.5%,改善幅度居全市第9位。25个区控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6%,青龙河、鱼梁沟、电厂河、小黑河、小黑沟5条河流水质超标问题较为突出。
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后督察情况
4月28日-5月3日,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督察。共督察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26件,其中*号信访件4件,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9件。
省环保厅督查组检查情况
5月9日,省环保厅对罗庄区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共检查企业11家,存在问题企业3家,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厂:未按照鲁环评函〔2017〕15号文件要求,完成对敏感点区域内北老屯小学搬迁工作;
2、临沂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露天石子破碎,当场责令拆除;
3、中玻(临沂)玻璃有限公司:该企业共有2条玻璃生产线,其中日处理650吨镀膜玻璃生产线无环评手续(已建成,未投产)。
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情况
4月份,罗庄环保分局共对8家企业(8起案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涉及建设项目违法类案件4起、4家企业。分别为:山东美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临沂众升石英有限公司、罗庄区金顺铸造厂、临沂市荣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涉及固废危废违法类案件2起、2家企业,分别为:临沂红星日用化学有限公司、临沂市国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涉及放射辐射违法类案件2起、2家企业。分别为:罗庄文德骨科医院、山东宏旺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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