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9 16:11:11
藏匿的蜂箱
齐鲁网临沂11月29日讯(记者 谷会媛 通讯员 袁堂娟 陈志)费县石井镇某村的孙某,看到父亲养了几十箱蜜蜂,靠蜂蜜卖钱收入颇高,也想赚点易钱,趁着夜黑人少,驾车来到费县梁邱镇某村的养蜂场,盗窃了10箱蜜蜂。就在他自以为要发大财时,被追踪而来的费县公安局梁邱派出所民警抓了个人赃俱获。
35岁的孙某家住费县石井镇某村,平时游手好闲,没有一技之长,平时在临沂打工,月收入3000元左右。孙某看到父亲在家养了几十个蜂箱的蜜蜂,靠卖蜂蜜赚钱,收入不菲,就想也通过卖蜜蜂产的蜂蜜赚钱。可是他既不想出钱买蜜蜂,也不愿意辛辛苦苦养蜜蜂。于是,他就打起了歪主意,想发些易财。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岚济公路费县梁邱段某村路边有一个养蜂场,没有院墙,路边放着有很多蜂箱,于是他就打起了小算盘,“偷点蜜蜂,放在父亲的蜂箱里养,既不用投资,也不用费力去养蜜蜂,还能赚钱,一举三得。”打定主意后,10日晚23时许,孙某就伙同本村的发小孙某某,趁着夜黑风高,开着自己的面包车,来到路边的养蜂场,先后将9个蜂箱抬到自己车上,运回石井的家中,将蜜蜂倒在自己家的蜂箱内,让父亲帮着自己养,准备坐享其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蜜蜂刚刚放进蜂箱2天,他就被费县公安局梁邱派出所民警抓了个人赃俱获,在面包车里发现了散落的蜜蜂,在孙某的家中发现了装蜜蜂的蜂箱。经过审讯,孙某供述了伙同孙某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窜至梁邱镇盗窃蜜蜂9箱,价值7800余元的犯罪事实。
11月24日,孙某被费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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