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琅琊新闻网
2017-11-11 11:07:11
9日下午17点左右,临沂市民赵先生反映,在市区中丘路与平安路交会处,路口东北角冒出大量烟雾,并伴有刺鼻的气味,存安全隐患。
随后,记者赶到现场发现,周边并没有见到烧火的人。枯叶的火势正旺,火焰高达一米多高,烟雾弥漫,烟味呛鼻,正值下班高峰期,很多市民纷纷掩鼻绕道而行。
临沂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到落叶比较多的季节,市民燃烧垃圾、树叶的也多起来,很多时候,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的时候,找不到焚烧者,根本没有办法现场执法。”
据了解,焚烧垃圾、枯叶等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临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城市市区内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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