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7-09-29 17:10:09
10月1日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正式受理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申请业务。
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运输证申请所需材料为网约车车辆运营申请表;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提交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新车为机动车合格证)及复印件,本人网约车驾驶员证及其复印件;车辆所有者为企业的,提交登记在企业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新车为机动车合格证)、法人登记证及其复印件,相应的管理人员信息和管理制度,与车辆相对应的网约车驾驶员证及其复印件;车辆购置发票及复印件;车辆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协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附相关材料;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两种申请资料均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交申请,实行现场申请。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想从事网约车业务,市民还需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目前已经开始接受预约报名,本地市民可以拿着身份证和驾驶证两个证件到新沂蒙驾校的报名大厅预约报名,在填写完申请表后,交通车辆检测培训中心会将申请表统一送到公安系统和交通系统审核个人基本信息。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带着身份证和驾驶证正式报名,预约考试。咨询电话:563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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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网约车细则正式实施
人、车不符合规定处1-3万元罚款
10月1日起,《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开始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有效期3年。其中规定3个月过渡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或驾驶员将处罚1-3万元罚款。
对于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和车,3个月过渡期内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驾驶员和车不符合规定的,应停止运营,否则将面临处罚。
逾期未办理许可手续的,不得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樊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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