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8 20:35:04
齐鲁网临沂4月28日讯(记者 谷会媛 通讯员 甄逸仙)53岁的范某某和52岁的郭某某家住临沂市兰陵县某村,二人不仅是同学还是好朋友,没想到酒后却因玩笑话起了争执,打得两败俱伤。
2016年4月,郭某某开车与范某某、张某、王某一起到新庄镇某地的一个羊肉汤馆吃饭,当天郭某某等人一直喝到下午三点钟,酒过三巡,四个人都酩酊大醉,郭某某和范某某因为谈论辈分问题,互不相让,争吵起来。范某某叫嚣要去砸郭某某的车,郭某某也叫嚣说范某某不敢砸,如果把他的车砸了,就揍死他。说着两人又扭打起来,由于郭某某人高马大,范某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吃了亏的范某某不甘心,找来一把尖刀与郭某某“较量”,郭某某也顺势拿起一个凳子和一只啤酒瓶,结果弄得两败俱伤。最后被朋友和羊肉汤馆老板拉开,两人这才住手。范某某越想越生气,出门后,捡起一块石头就朝郭某某的轿车砸去,觉得不解气,又绕着车砸了一圈,致使范某某的轿车受损。
接到报警后,新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了解,50多岁的范某某家住兰陵县矿坑镇某村,独自生活,闲来没事就和郭某某、王某、张某一起吃饭喝酒,没想到本是好朋友的郭某某和范某某却因酒后争执相互殴打,范某某又将郭某某轿车砸坏,后离开现场。经多次传唤,范某某拒不到案,一直在逃,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4月25日将范某某抓获。
经过审讯,范某某对故意损坏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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